2009年11月21日 星期六

2009.11.20(晴)

2009.11.20(晴)

曾經以為,人只為自己而活。

曾經以為,人不可能改變另一個人。

曾經以為,我不可能為另一個人而改變。

我自認識她後,漸漸明白了一件事,原來人是可以因為另一個人開心
快樂地活著,或傷心地活著。

是她改變了我,心裡住進了一個人,就因她,這個世界變得不再一樣
。她是一個讓我感覺到真心的人,所以我願意為她開心地活著,也願
意為她真心地活著。

愛她的心完全沒有圍攔,就算她什麼都不做也關係,而且放心,我不
會突然消失的,因為我是很強的,作為她的毛毯、她的日記、她的靠
墊。

不想她太為我擔心,我會過得好好的。這是我對生命、對現實的不認
輸,選擇了愛她的方式,去學習不再理什麼付出和得到。

讓她輕輕的閉上眼睛,偶爾想想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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