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.03.01(晴)
如何才能夠不想她?如何才能夠放下她?如何才能夠不愛她?
到要別離的時候,才知道自己有多愛對方‧‧‧。
愛一個人,是不能夠強求的。我,不願離開,也不想她離開。但我唯
一可以為她做的是讓她自由。不苦纏,不打擾,我知道,也許會讓她
覺得我不夠深愛,不是的,而是因為深深愛著,才更不應再去打擾她
。
止不住的傷心。想當日,我告訴她,若有天我們離別,不會是因為她
的病痛,而是因為其他原因。
不是在生活中,也沒有親屬所連繫的我跟她。一線緣份,只要其中一
方鬆開手,便再沒有以後了。
傑
惜花
15 年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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